本站的职责有4个方面:
一是按照CNAS-CL01:2006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和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的要求,开展监测工作;而是满足客户的需求;三是满足政府管理部门的需求;四是满足认可机构的需求。
一是按照CNAS-CL01:2006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和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的要求,开展监测工作;而是满足客户的需求;三是满足政府管理部门的需求;四是满足认可机构的需求。
服务范围包括:
监视性监测、监督性监测、委托性(非仲裁)监测三种类型,主要涉及环境质量监测、污染源监测、环保工程设施验收监测、污染事故及纠纷的仲裁监测、委托样品监测等方面。
监测能力包括:
水和废水、环境空气和废气、土壤等固体、生物、机动车尾气、物理性能(噪声、振动、辐射等)七大类检测能力,通过认证及认可的分析项目见“监测能力”栏目。
水和废水、环境空气和废气、土壤等固体、生物、机动车尾气、物理性能(噪声、振动、辐射等)七大类检测能力,通过认证及认可的分析项目见“监测能力”栏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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